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之安排

根据自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生效的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规定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2.07 条,诺诚健华医药有限公司(「公司」)谨此通知阁下,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向其股东(「股东」)发布本公司日后的公司通讯(「公司通讯」)(附注 1),并仅应股东要求向其寄发印刷本形式的公司通讯。

就此而言,以下安排将自 2024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

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附注 2)

本公司将以电子通讯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向股东个别地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果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的电子邮箱地址或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无效,本公司将以印刷本形式向其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连同一份索取股东有效电子邮箱地址的表格,以便将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公司通讯 (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除外)

本公司将在本公司网站(www.innocarepharma.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上发布公司通讯(「网上版本」)。

然而,本公司拟于2024年6月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修订其章程,其修订须通过股东批准,在修订章程之前,本公司将于公司通讯刊发日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方式(在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有效电子邮箱地址时)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网上版本的登载通知,该通知将同时提供英文和中文版本。

征集电子联络数据

为了支持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电子通讯,公司建议阁下可随时向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份过户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7M 楼)寄出合理书面通知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InnoCare.ecom@computershare.com.hk。 

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若本公司没有获取股东的电子邮件地址或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无效,本公司将按照上述安排行事,包括,就公司通讯,在公司当时有效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允许的情况下,停止向股东发送登载通知。就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果本公司向股东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而没有收到任何“未送达信息”,则本公司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则。

索取公司通讯印刷本

于因任何原因难以收取或访问本公司网站或希望收取所有日后的公司通讯和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本的股东,本公司将应股东寄送至股份过户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InnoCare.ecom@computershare.com.hk 的书面要求,及时地将日后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免费向其寄发。请注意,除非被撤销或取代,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的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计三年内有效,此后将过期。若股东希望继续收取未来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则需要做进一步书面要求。 

附注
1.公司通讯包括本公司发布或将要发布的任何档,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 董事报告、年度账目以及审计报告副本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 (b) 中期报告及其中期报告摘要(如适用); (c) 会议通知; (d) 上市檔; (e) 通函和 (f) 委任表格。
2.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指任何涉及要求发行人的证券持有人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 证券持有人的权利的公司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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